台北12岁少女出嫁 新郎“高龄”31岁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6:32 |
俗语有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台北市有一对夫妻,身为妻子的曼婷(化名)去年结婚时只是年仅12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而她的丈夫不但较她年长19岁,更是她舅舅的结拜兄弟。这对“老少配”几经波折, “老夫”更因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而惹上官非,然而,他们还是结了婚,本月18日更是他们结婚满一周年的日子。 曼婷与林先生去年6月结婚后两天,才参加小学毕业典礼。现年13岁的曼婷,正在台北市一所中学夜校就读一年级。曼婷坦言,是她自己主动追他的先生。较岳母仅年轻5岁的林先生与曼婷一家非常熟稔,林先生以前一直将曼婷当女儿看待,但仍未习惯被人称呼林太太的曼婷表示,“我在小学四年级时就爱上他(林先生)了。” 曼婷在去年3月向林先生表白,林先生起初以为她开玩笑,但后来林先生亦发觉自己居然堕入情网。两人隐瞒着曼婷的父母开始交往,情到浓时,居然发生了关系。曼婷的父母知情后,怒不可遏,状告林先生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 法院审理此案时,曼婷被验出并无身孕,而且她的父母亦无计可施,最后准予两人于去年6月18日摆酒成婚。期间,曼婷为救“爱人”,曾上书基隆“市长”李进勇求助。由于有关罪名无法撤回,“检察官”遂自动为林先生求情减刑,法官轻判林先生入狱1年零8个月,并准缓刑3年执行。 身高1.55米的曼婷,脸上仍未脱少女的稚气,但她的老师表示,她很成熟。据了解,曼婷现已逐渐习惯家庭主妇的生活。面对婚姻,她说:“我不后悔,因为我爱他。” 据台湾“民法”规定,女性未满16岁不得结婚,但如有公开的仪式及两名以上的证婚人,加上女方父母又在结婚证书上签字,婚约即属有效。
原文链接:台北12岁少女出嫁 新郎“高龄”31岁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大同竟有人大量收购女婿!
下一篇文章: 丈夫有意隐瞒病史 新娘求判婚姻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