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就内地居民赴澳定居等问题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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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6:33 |
新华网广州6月21日电(记者肖文峰 通讯员刘成红 李欣)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与澳门身份证明局就内地居民赴澳门定居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夫妻团聚及永久居民子女类赴澳门定居的有关资料需送澳门身份证明局核实。根据粤澳双方达成的共识,广东省夫妻团聚类和永久居民子女类赴澳门定居的有关申请资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派员直接递交澳门身份证明局复核,复核资料每十五个工作日交换一次,每次不超过二百三十份。澳门身份证明局自收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送核的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将复核结果送回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如情况特殊需调查的,应在三个月内知会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复核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澳门方面的复核结果依法审批并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在配额指标内,按照申请人分数的高低以及永居子女的放行办法安排出境定居。 关于申请人的婚姻认定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粤澳双方达成共识,凡是在内地有双重婚姻或分别在澳门及内地有婚姻关系而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均以第一段婚姻关系作为合法婚姻,其他婚姻所生子女认定为非婚生子女。目前暂不办理非婚生子女的赴澳定居。此外,夫妻团聚类申请人的配偶未在澳门申报婚姻状况的,由澳门身份证明局通知申请人申报婚姻关系后才进行申请资料的复核。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粤澳双方就内地居民赴澳门定居有关问题达成共识,标志着单程赴澳门定居审批工作更加透明、规范。
原文链接:粤澳就内地居民赴澳定居等问题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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