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第三者斗法:你插足 我扒光你衣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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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6:47 |
东方网6月15日消息:自认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是一个“失败者”的刘某,认为法律会给她讨个说法。但近日慈溪市法院的一纸裁定,令她多少感到有点惘然。 35岁的刘某是慈溪某单位驾驶员。今年5月21日,她向慈溪市法院提起诉讼,称青年妇女戚某与丈夫有不正当往来,侵害了她的合法婚姻家庭关系,请求法院判令戚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据了解,这是新婚姻法正式实施后,我省首起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受害人状告“第三者”侵权案。慈溪法院认为这是道德问题,裁定不予受理。 失望之余的刘某,精神上不敢有丝毫懈怠,她几天后还要走上宁波中院,在另一起官司中为自己洗脱“罪”名。因为在刘某告戚某时,戚某已在慈溪法院打赢一场状告刘某的官司。这场官司缘于一场“捉奸”风波。原告戚某在自诉状中称,去年7月15日上午,她在家洗晒衣服,被告人刘某纠集其4名亲属以“捉奸”为由,冲入其住处,强行扒光她的衣服,用剪刀剪掉她的头发,用菜刀砍她,时间长达一小时,致使她多处受伤。后来,当地110民警闻讯赶到后,刘某等还拿走她所有的衣服逃走,害得她无衣遮身,民警只好用毯子将她裹上后送到医院治疗。为此,她提请法院判令刘某等人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医药费1000元和精神损失费5万元。今年4月9日,慈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6个月,并赔偿戚某1002.60元。 刘某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于4月29日向宁波中院提起上诉,同时向慈溪法院起诉戚某,请求法院判令戚某停止对她婚姻家庭关系的破坏,并赔礼道歉。现宁波中院已决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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