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圈内知名自媒体公众号《吴说区块链》上看到一篇名为《罕见案例:国内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火币按法院要求冻结,离婚时加密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文章,这篇文章引起了圈内很多朋友的热议。下面笔者将对加密货币在离婚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案情概述
上述文章的投稿人在2021年6月发现其火币账户以及银行卡被冻结,冻结的原因是其妻子起诉离婚申请了财产保全。一审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并且判令被告将其火币账户的10.69个BTC按照冻结时的价格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财产分割。
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1、BTC、ETH等加密资产在诉讼离婚中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要想搞明白BTC等加密货币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诉讼离婚案件中进行分割,首先需要明确BTC是否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法律意义上的财产需要具备经济价值、一定的稀缺性和可支配性。比特币是通过挖矿得到的出块奖励,这其中需要购买矿机、耗费大量电能,其经济价值不言而喻;其总量恒定为2100w个具有一定的稀缺性;持币人可通过链上钱包地址和对应的私钥助记词对比特币进行排他性的占有、支配,所以BTC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民法典》127条中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其交易行为在国内不被监管政策鼓励,投资者需要自行承担风险,但其作为虚拟商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1062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火币注册账户进行比特币交易的投资行为所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什么情况下第一次诉讼离婚会被判离婚?
本案被告(投稿人)认为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在无过错方的情况下,是不应该判离婚。
《民法典》1079条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审查的关键点在于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且1079条3款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法官在离婚案件审查的过程中,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标准时,就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但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无法举证证明已达到《民法典》1079条3款规定离婚条件,所以导致很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都不会判准予离婚。
3、BTC等加密货币在民事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冻结?
目前很多犯罪团伙因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点,将其作为转移犯罪财产的工具。为打击犯罪,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国内外司法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账户、链上地址中的USDT都会向相关公司发送司法文书进行冻结。
对于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103条规定,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105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本案中被告火币账户里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并且属于离婚案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经原告申请,法院向交易所火币出具合法合规的司法文件后,账户中的比特币理应可以冻结。在笔者之前协助办理的案件中,冻结交易所账户时,会考虑账户可能会有比特币、以太坊等非稳定币,甚至还会有合约头寸,所以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一般都会要求冻结账户的提币权限,被冻用户的交易行为可以正常进行。
4、如何在离婚案件中寻找加密货币的财产线索?
对于涉及加密货币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由于缺少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专业的侦查能力,寻找案件相关的财产线索较为困难,所以国内对于离婚案件分割加密货币的案例比较少。
笔者对于离婚案件中寻找加密资产财产线索的思路如下:
1.关注手机、电脑中是否使用币安、火币、OKX等交易所软件,在诉讼离婚时,可申请法院保全交易所的账户;
2.对于家中硬件钱包、写有助记词的纸条需要多加留意;
3.对于记事本中的链上地址可以寻求专业人士通过链上溯源进行财产线索的搜寻;
展望与总结
随着比特币的诞生,区块链技术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其可溯源、公开、透明的特点给予传统金融行业巨大的创造力。比特币等加密资产作为这项技术的产物,绝对不是洪水猛兽,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相关监管部门出台更多的监管政策,让司法裁判与监管政策的导向一致,保障公民对于加密资产的司法救济能力。
本文作者:初焱,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曾任职于国内区块链安全公司,负责区块链、加密数字货币相关链上数据溯源及分析,多次配合司法机关进行涉案虚拟货币流向追踪、链上数据分析、交易所调证数据分析等工作。曾协助北京、山西、山东、江苏、四川等多地公安破获某比特币被盗案、某网络赌博案、某电信诈骗案、某交易所假APP钓鱼案等涉币刑事案件。
原文链接:比特币等加密资产在离婚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