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上法庭 只为阳光不为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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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7:05 |
家住海城市耿庄镇的李某去年秋天将自家的旧房拆除,并在原址翻盖了二层楼房,没想到盖起的新房竟为自己惹上了官司,而告自己的竟是亲弟弟。 李某与弟弟毗邻居住,弟弟住西院,哥哥住东院,哥哥所盖新房高8米,远远高出了弟弟的房屋,两房之间的距离仅有3.8米,因此,哥哥的房子明显影响了弟弟家采光,使弟弟家每天可享受到的阳光十分有限。兄弟俩曾就此事商讨过,可是新房已经盖起,别无补救办法,弟弟觉得气不过,便以哥哥家的新房影响自己家住所采光为由将哥哥告上了法庭。 海城市人民法院耿庄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原被告是同胞兄弟且毗邻居住,理应互谅互让,李某的住所的确影响了弟弟家采光,判决李某一次性赔偿弟弟影响采光赔偿费1500元。最后弟弟并没有收这笔补偿费,他说告哥哥并不是为了钱,而是要通过法律判定自己究竟有没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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