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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撩拨杀机顿起 活埋手足死罪难逃(1)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7:14

  今年2月20日曾报道过的、发生在南海市西岸镇的“姐姐活埋亲弟亲妹”一案近日又有续闻:此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蒋桂阳、刘婉玲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透过案件的审理,此案作案过程中的一些疑点也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少女初恋为情而狂交往四月双宿双栖
  
  1999年的12月份,一位好心的阿姨给刘婉玲(时年19岁)介绍了个男朋友蒋桂阳,蒋是外省人,来广东打工一年多,在西岸镇附近的七星山庄做保安。初次见面,刘婉玲的心就被俘虏了。蒋桂阳个子高高,为人腼腆,一说话就脸红。毫无恋爱经历的刘婉玲在这样的场合,只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她知道沉闷的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因为爱情降临了。
  
  少女的初恋是甜蜜、执着和疯狂的,刘婉玲也不例外。也许是曾经过度的封闭和寂寞,一旦遇到知心的人儿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刘婉玲把全部的爱和柔情都倾注到了蒋桂阳的身上,对他是百依百顺。作为一名打工者,在异乡遇见红颜知己,蒋桂阳也是分外珍惜。交往不到4个月,刘婉玲的房门就向蒋桂阳敞开了。白天各忙各的,晚上蜜语柔情,双宿双栖,一晃又是4个月。刘的母亲余某莲在一家大排挡做工,日夜颠倒,无心理睬也不知道女儿的这些事。
  
  房子问题横亘情路热恋男女忽萌杀念
  
  拍拖恋爱、结婚成家,这是许多人都要走的一条路。同居4个多月的蒋桂阳和刘婉玲也想结婚,尤其是蒋桂阳更加迫切。他的户口在江苏,只有通过与本地人结婚,才能将户口迁过来,在西岸落户,将户口迁到广东是多少异乡打工者都梦寐以求的事。想来想去,也只有走这条路才能做真正的广东人,这一点,蒋桂阳比谁都清楚。
  
  结婚是件大事,当然得向父母禀明。蒋桂阳找了个非正式的场合向刘母余某莲娓娓地说明了意思,余某莲没有拒绝,但提出了一个条件:要蒋桂阳在高明买一套房子,供结婚后住。结婚备新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对蒋桂阳来说,却比登天还难。在其老家江苏,父母早亡,两个哥哥分开过,也都是穷得叮当响。自己出来打工时间短,完全没有积蓄,何谈买房子?眼前的实际困难给两个热恋中的男女泼了一盆冷水。
  
  刘家在村里并不富裕,但有一栋二层楼的房子,而蒋刘二人结婚缺的就是房子。此时,刘婉玲是多么怀恋以前没有弟弟妹妹的日子!那时,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的。现在,多了这么一对小弟妹,父母把什么都留给他们,结婚还要把自己“赶”出去。以后父母老了,弟妹年纪还小(妹妹5岁,弟弟4岁),自己不仅要赡养老的,还得抚养两个小的。她心里有怨气,怨父母,更怨两个年幼的弟妹。因为有了怨恨,心理就失去了平衡。这些她都没有明确对蒋桂阳说,但蒋桂阳什么都知道。蒋桂阳因父母早逝,从小就养成孤僻、冷漠的性格。自从被余某莲开出的条件吓倒后,他一刻不停地就在想房子的问题。刘家的两个小弟妹他向来都不喜欢,有时为了敷衍,不得不和他们玩一会儿,买点小吃哄哄他们。此时他也觉得是两个小的妨碍了他们的好事。既然是两个小家伙坏的事,那么就该由他们来承担,所以就应该“解决”他们。他仿佛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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