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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儿不是亲生 尴尬丈夫面临三场无奈官司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8:20

  结婚十年,王先生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然而在他和妻子友好地分手之后,却尴尬地发现目前正由他抚养着的女儿竟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 

  感觉受到欺骗,王先生怒将前妻告上南京玄武法院,索赔子女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近9万元,却发现要想拿到赔偿,至少要打3场不同的官司。 

  王先生说,和妻子协议离婚之后,他听到了不少关于女儿身世的传言。起初他还不信,可时间久了,他也产生了一些怀疑,越看女儿越觉得不像自己,这让他不觉联想起离婚前对妻子的种种猜疑。为了弄清真相,王先生于去年底带着6岁的女儿去做了一次亲子鉴定,结果竟为:“女儿与父亲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得知鉴定结果后,王先生觉得再也无法面对朝夕相处的女儿,整日精神恍惚几近崩溃。王先生认为,前妻在与自己的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下孩子并一直对自己隐瞒真相,不仅违背了夫妻间最为重要的“忠诚”,还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诉诸法院请求法律公断。 

  但法院在审理中却发现,王先生要想打赢这场赔偿官司,必须先打两场官司,一是要求确认女儿和自己没有亲子关系,二是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第三场才能轮到赔偿官司。主审法官对此的解释是,虽然法院在审理中对王先生提供的“亲子鉴定”的合法性进行了确认,却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他与女儿没有“亲子关系”,因为“亲子鉴定”的结论报告作为一项证据,还必须经过庭审质证程序,以法院判决书的形式确认下来。 

  此外,由于王先生在离婚时已经取得了对“女儿”的监护权,“女儿”与王先生“没有亲子关系”的“事实”并不能导致“女儿”的监护权自动转移到“女儿”母亲的手中,仍然需要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加以确认。否则极有可能导致这个无辜的6岁女孩,因为卷入“父”母间的战争而落到无人监护的危险境地。 

  主审法官认为,如果王先生能够打赢前两场官司,那么第三场官司的胜数将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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