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热点 >> 正文

复婚登记被疏忽输了官司悔不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52:22

    张某(女)与李某(男)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导致感情破裂,于1995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

  此后,李某经商做生意,虽没发大财,但小钱不断,还置了一套80平方米的楼房,买了一部半新双排座解放牌货车,自己开着天南海北做买卖。张某的日子可过得不顺气,先是单位减员下了岗,后给人打工被骗也没挣着钱;自己做生意又没经验,日子过得艰难而窘迫。到了1998年,张某又患上胃病,生意今天干明日歇,生活备感艰辛。

  转眼到了1999年。一天,李某偶然听人谈起张某的艰难情形,不禁心里一动。自离婚后,李某时时回忆起张某的好处:吃苦能干,不和别人比吃比穿;反观自己的行为,在外面不顺回家里撒气,对婚姻的破裂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免常常自责。听说张某多病生活艰难后,李感到有责任帮她。于是李某主动带上钱物来到张某处。面对过去的丈夫,张某百感交集:这几年身体有病日子过得不顺,亲戚朋友上门日见其少,人间冷暖感受已深,想起以前的婚姻,对自己当初太任性,不将就人,只顺着自己的性子来,也暗暗自责。两人都一般心思,正是两好合一好。自此,你来我往日见亲密。不久,张某搬到李某处吃住在一起,对外只称又复婚和好了。

  2001年9月份的一天,李某在外出送货时不幸发生车祸身亡。张某真是感到了塌了天。对方赔偿3万元,全被李某的父亲领走,李某的父亲不承认张某这个儿媳妇,将她赶出她和李某居住的楼房。张某气愤之余,一纸诉状将李某之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以“妻子”的身份判决让她继承李某的赔偿金3万元及遗产楼房一栋、解放牌货车一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李某虽原属夫妻,但已于1995年离婚,后来虽然表面上和好复婚,但却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属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因张某与李某系非法同居,因此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依法驳回张某的起诉。张某手捧法院文书,流下了无声的眼泪:“这都是因为不懂法呀。”

原文链接:复婚登记被疏忽输了官司悔不迭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