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法院判决保姆获得小部分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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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5:16 |
老人接到病危通知后,将全部财产以遗嘱形式赠给了保姆,又与保姆办理了结婚登记。保姆因与老人前妻及子女发生遗产继承纠纷而起诉到法院。今天,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死者于占京所立遗嘱部分有效,原告张素青继承遗产8000余元,死者两子女继承遗产1.6万余元。
死者于占京生前系洛阳铜加工厂职工,1988年与前妻离婚,婚姻期间生育一子一女。因病退休回到原籍后,于占京雇用张素青照料生活。2005年3月,于占京病情加重,前妻和子女将其接回洛阳治病,将张素青辞退。事后,因于占京病情不见好转,于占京前妻又将张素青请回帮助照料。7月13日,医院下达了癌症晚期病危通知书。8月16日,于占京在同事马某等人见证下,给张素青写下“被继承人于占京现有住房及一切财产归张素青所有”等内容的遗嘱。8月22日,张素青和马某等人将于占京搀扶、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于占京和张素青的结婚及公证手续。9月27日,于占京死亡。随后,张素青和于占京前妻及子女发生遗产继承纠纷。11月28日,张素青将于占京前妻及子女告到法院,要求继承于占京大部分遗产。
于占京前妻及子女则辩称,医院下达病危通知后,张素青乘于占京病重、神志不清之际让于占京立下遗嘱,随后将于占京从医院背出办理了结婚登记,其目的明显是霸占于占京的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素青与于占京的夫妻关系仅存续一个月,且该期间于占京一直病重住院,张素青既没有和于占京共同生活,又没有尽夫妻义务和购置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张素青要求继承大部分遗产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综合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大小,张素青可继承小部分遗产,其余遗产由死者子女继承。
人民法院报·高晋 周占发
原文链接:涧西法院判决保姆获得小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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