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妻割断儿子“命根”丈夫诉求离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6:33 |
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余某在病情发作时将4岁儿子的阴茎割断,丈夫吴某在为儿子四处求医无果后将妻子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12月28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准予二人离婚。
原告吴某与被告余某经人介绍认识,于1994年12月31登记结婚。婚初双方感情一般。二人于1996年、2002年生育一女、一子。女儿出生五个月后,被告余某开始发病,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此后,余某多次发病,经多次治疗未能治愈,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余某发病期间具有暴力倾向,有时会对丈夫吴某及子女进行恐吓、打骂。2005年9月15日傍晚,余某在家人不注意的情况下,突然抱走儿子,拿起菜刀割向儿子的胯间,将儿子的阴茎割断。吴某带着儿子多处求医,但终因创伤过重,无法恢复。现原告吴某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余某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吴某要求离婚,法院予以支持。鉴于目前被告余某的精神病尚未治愈,且原告吴某生活困难的状况,由原告适当给予被告经济帮助为宜。因被告余某患有精神病,婚生子女随原告吴某生活更有利,但可免除被告余某承担抚养费的义务。法院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经济帮助费计币5000元。
中国法院网·周军 汪碧波
原文链接:病妻割断儿子“命根”丈夫诉求离婚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离婚房产起纠纷 父母状告儿子和离异儿媳
下一篇文章: 丈夫闹离婚不但不准妻子分财产 反而索要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