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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将写进新《妇女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3:05:50

  近日报道的京城首例性骚扰案这两天频爆新闻,被告在5日突然提起反诉,反诉原告雷蔓侵犯其名誉权;原告雷蔓也于昨天在家中向来自全国的20多家媒体公布了50多份书证和录音证据,希望通过媒体报道来寻找出庭证人。同时,记者从全国妇联得知,即将开始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会把“性骚扰”明确写进去,修订后的草案今年内会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审议。 

  昨天下午,雷蔓在自己家中向众多媒体记者出示了起诉书、证人证词、电子邮件、邮箱记录等50多份书面证据,以及将在下周一交给法院关键的录音证据。雷蔓表示,自己的这一举动是希望通过媒体报道,让那些可以为自己做证的人勇敢站出来为自己做证,只有这样胜诉的可能性才会增加。 

  雷蔓坦承,在取证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目前最大的困难就是人证。由于人证在此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雷蔓正在积极寻找可以为自己出庭做证的人。她告诉记者,目前尽管已有4人可以证明自己遭受精神损害,但亲眼目击焦宾对自己性骚扰的同事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做证。原因是这些同事仍在被告焦宾所在的方正奥德工作,担心会被职位较高的焦宾打击报复。随着原告在媒体上频繁出现,一向保持低调的被告焦先生也开始直面公众。据了解,今年32岁的焦先生现在是某集团一公司副总裁。他昨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一份有关此案的公开信———《跟“性骚扰”有关的———一个被告的独白》。 

  记者昨天下午还从全国妇女联合会得知,由于近些年女性性骚扰投诉增多,有关方面正在考虑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会把“性骚扰”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以立法的形式更好地保护妇女权益。随着社会发展,近几年来,性骚扰越来越多地侵入了女性更多是职业女性的生活。但由于我国在这方面法律的空白,造成了妇女保护自己免受性侵害的时候却无法可依,只能从道德的角度去谴责而无法给予应有的惩罚。 

  目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委托全国妇联做一些基础调研工作,预计修改后的草案将在今年内提交给全国人大。

原文链接:“性骚扰”将写进新《妇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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