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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红杏出墙 丈夫火烧情敌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6:53

    发现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后,丁国兵将10公斤汽油泼在情敌家里,并引火点燃,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及情敌家的房屋、物品部分损毁。6月29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丁国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 年初,从外地打工回来的丁国兵,发现妻子王某某与同村村民彭洪财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即多次与彭洪财发生争执。在一次争执中,彭洪财将丁国兵砍伤。经组织调解,当年3月28日,丁国兵与彭洪财达成协议,内容为“彭洪财赔偿丁国兵医药费,并不得再与王某某有任何联系。”而此后彭洪财与王某某仍多次暗中往来。 2004年8月19日上午8时许,丁国兵在仙桃市西流河镇下查埠市场卖鱼时,其子丁某告诉丁国兵说母亲与彭洪财在前面一早餐店吃早点,丁国兵当即到早餐店打了彭洪财两嘴巴,后被人劝阻,彭洪财乘机逃走。当丁国兵继续到集市卖鱼时,其子丁某跑来哭诉说母亲怪他乱说话,还打了他,并说只要丁国兵不在家,彭、王二人就在一起。丁国兵即冲到彭洪财家里,没有找到彭,丁国兵踢坏彭家大门,并将其厨柜内碗碟砸坏。回家与妻子王某某打骂后,丁国兵买了近十公斤汽油来到彭家,将汽油分别泼洒在彭家的堂屋、卧室内,彭洪财的母亲王想珍欲上前阻止时,丁国兵拿出打火机点燃丢在地上,引起房间内物品燃烧。王想珍身上亦着火,丁国兵将王想珍拖出屋外时,将自己身上沾的汽油引燃。邻居彭江林、刘国发赶来救火时被烧成重伤,姚菊美被烧成轻伤。王想珍经抢救无效死亡。

    汉江中院认为,被告人丁国兵因其妻与彭洪财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心生不满,为泄愤报复,准备了汽油,选择在彭家泼洒汽油的方法放火,其熟悉放火地点的环境状况,明知彭家位于较密集的居民区,在彭家放火可能危及彭家周围住房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为达到泄愤报复的目的,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持放任态度,故在主观上,被告人丁国兵具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的故意,客观上亦造成了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及彭家房屋、物品部分损毁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害人彭洪财在引起本案发生的起因方面存在重大过错,对被告人丁国兵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邢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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