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热点 >> 正文

丈夫向妻子炫耀婚外情 妻子录音取证终离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8:17

    核心提示

    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不一样。多年来,一到“三八”节,诸多女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控诉家庭暴力的场景便充斥媒体,各级妇联也加大力度为妇女姐妹维权。其实,除了丈夫的拳头暴力外,还有众多女子忍受着丈夫花心、冷言冷语、扣截家庭钱款这些冷暴力。而有一位女子就取证休了花心丈夫。本报3月各期“周五说法”将对家庭与法进行关注。

    本报讯丈夫花心,并不时在妻子小红面前描述与情人的“床上细节”。同时,丈夫打着如意算盘,也不同意立即离婚———如此并非暴力的折磨,令小红痛苦不堪,最终她用录音取得证据成功“休夫”。

    昨天,在商场当营业员的小红说:对丈夫越轨后实施“冷暴力”,女人们不应一味忍受。

    丈夫有钱变“坏”了

    小红今年36岁,原是重庆无线电厂职工。1992年,经人介绍与某铁路部门陈某相识结婚。虽长期分居,但婚后感情甚笃。

    从2002年起,丈夫工作有了起色,收入增加,但给家里的钱也越来越少,不回家的次数却多起来。风传丈夫和单位上一离婚女子关系暧昧,后来陈某毫不避讳地与其同居。

    向她炫耀婚外性行为

    小红开始失眠,渐渐患上神经衰弱,但仍想挽回丈夫。丈夫却更肆无忌惮,常常回家讲述自己和二奶的生活细节,包括性生活。陈某甚至炫耀:“我和她性生活很和谐,感觉很好。”

    每听这些,小红脑袋都快爆了,整夜失眠。去年10月,小红提出离婚,丈夫竟提出了半年之约:“你给我半年时间。如果她把我工作调动好了,也不扭倒我结婚,我就回来安心和你过日子。如果她要和我结婚,我就同意离。不然我坚决不离婚,拖死你!”

    铁证休夫获得房产

    在律师帮助下,她录下了丈夫承认有二奶以及讲述与二奶生活细节的话语。今年1月中旬,小红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1万元。

    知道“败局”已定的陈某终同意离婚。陈某知道自己是过错方,协议中同意了妻子的要求,把房产和家电都让给了小红。录音录像锁定花心丈夫

    小红休夫并获房产,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饶敏律师对此分析:小红遭遇的是精神暴力,即“冷暴力”。目前法律上尚无冷暴力的明确界定,但法律对无过错方有明确保护措施。

    可向花心丈夫索赔

    《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时婚姻过错赔偿制度: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婚姻法》第46条规定,可要求对方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要证明对方有过错,必须有出轨的证据,包括:对方与第三者生育有小孩;对方自己承认有第三者;曾因此事被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处理过;其他人证、物证。

    可用录音录像取证

    饶律师说,要向过错方提赔偿要求,一必须是因《婚姻法》第46条情形导致离婚的,二是只能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但很多遭受冷暴力的受害者往往举证不足。

    饶称,录音、录像证据已被法院认可,因此离婚官司中,无过错方最好用此方法取证。

    拒与妻子同床构成家庭冷暴力

    中国法学会曾对全国3500多个家庭做过调查,发现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6成以上的家庭都出现了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还有的丈夫长期拒绝和妻子过性生活,阻挠妻子和异性朋友来往,对妻子实施经济上的控制。

    拒买账单也是冷暴力

    从调查数据看,精神暴力(即“冷暴力”)最多,身体暴力次之,性暴力发生比率最小。有人这样定义冷暴力—————一般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出现问题而又找不到调和的方式时,采用非暴力的方式刺激对方,致使一方或多方心灵上受到严重伤害的行为。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冷暴力主要集中在精神方面,明显特征是漠不关心对方,对对方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性生活方面冷落拒绝。此外,还包括财产经济虐待,如扣留钱款,拒绝支付各种日常开支账单等。

    冷暴力尤其伤害女性

    从事心理研究的专家认为,冷暴力对女性精神和身体的伤害很大。夫妻间矛盾长期蓄积在心里,随时有可能引起身体的暴力,导致婚姻的破裂。家庭冷暴力也会给孩子带来深深的伤害。

    吵架消解夫妻矛盾

    我国一心理卫生专家开了一个幸福家庭公式:0.5m+0.5n=1.0.5代表权利义务,m、n是变数。当夫妻一方情绪不好,变数增大时,另一方主动缩小变数,维持平衡。也有人建议,夫妻闹矛盾不可用“冷暴力”,但不妨吵吵架来沟通,把坏情绪和不满发泄掉。但忌用尖酸刻薄的话恶意中伤。同时要避免家庭其他成员介入。

    重庆晨报

原文链接:丈夫向妻子炫耀婚外情 妻子录音取证终离婚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