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才刚刚开始,家住大石坝正街社区的王芬(化名)的“挨打日记”上,已经记录了3次被丈夫邱信(化名)施暴的经过。昨日,59岁的王芬翻开这些日记,止不住泪水涟涟。
不堪虐待提出离婚
记者见到王芬时,她的左脸仍然青肿,假牙也被打掉了两颗,王芬称这都是邱信的“杰作”。据王芬介绍,邱比她大5岁,两人都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1965年春天经人介绍认识,1967年结婚。婚后,两人常为一些琐事磕磕碰碰。
从1996年开始,邱的脾气越来越坏,经常喝酒,一言不合就动手打人。王常被打得遍体鳞伤,她忍无可忍,向江北区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在法庭上,邱称自己一定改正。法庭认为邱有悔改表现,未支持王芬的离婚请求。回到家,邱安分了一段时间,但随后又动手打人。
挨打后留下“伤痕照”
王芬从包里掏出一大堆东西,哽咽着对记者说:“这全都是他打我的证据。”只见一个旧信封里,有一大卷头发和一个破发卡。王芬称这是邱前段时间从她头上扯下来的。另外四五个信封里装着王的照片,照片上的她鼻青脸肿,模样甚是吓人。
王芬称,从去年开始,邱一个月要打她好几次,一位好朋友劝她,一定要保留被打的证据,“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才说得清楚”。于是,每当挨打后,王就到照相馆去照“伤痕照”。日子久了,每次看到她,照相馆的人都要叹息:“你啷个又遭打了嘛。”王芬说,她也曾想过离婚,但担心离婚后没有房子住,所以一直忍气吞声。
泪水浸泡出“挨打日记”
每回挨了打,王芬就偷偷地把事情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挨打日记”上的内容的确是触目惊心。“2004年6月28日、29日、30日,邱连(续)三天打我嘴巴……”,“2004年11月28日,他冲过来拳打脚踢……(我)满脸是血”,“(2005年)元月1日早上,几次把我推在地下”。
王擦去泪水,苦笑了一下,指指左眼下方说道:“我都遭打出经验来了,差不多每回都是这里遭得最狠。”
衣架酒瓶都是施暴武器
王芬又掏出一个断了半截的木衣架说:“这么粗的衣架,他都打断了。”王芬说,邱信打人时完全不顾后果,“手脚重”,抓到什么就劈头盖脸地打下来。衣架、锅盖、电话、雨伞、酒瓶子都是他施暴的武器。她家附近的江陵医院门诊部,她都不知因为挨了打去看了多少回病。
最让王芬受不了的是,邱信还对她进行性虐待。今年1月7日,王芬请社区罗主任和户籍警到家里与邱谈谈,她回家时,邱一个人在家喝闷酒,一见她,猛地把酒杯摔到地上,把王按在床上,扯烂她的衣服,就把手指伸进她的下身,“检查她有没有外遇”,一直折腾到晚上11点多才罢手。
妇联:此事一定抓紧办
随后,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罗主任。据罗介绍,王多次向社区干部反映过被丈夫虐待的事情,社区干部和户籍民警上门调解过,但没有用。前任社区主任怕王芬挨打,还把她接到家里住了几天,但这毕竟是两口子之间的事情,大家除了劝,也没有更多的办法。
目前,王芬已向江北区妇联、重庆市妇联反映了此事。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她们将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一定抓紧办”。(记者厉莉 摄影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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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重庆市妇联与公安部门共同调研,出台了《关于预防和打击家庭成员伤害、虐待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目前,重庆市人大正在开展《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立法调研,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悉,渝中区、南岸区、北碚区等都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网络。法律专家提醒,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受害者在受到侵害时要有收集保留证据的意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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