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夫妻因琐事4年4次闹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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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1:01 |
社会学专家分析,感情基础不牢固是造成“黄昏散”现象的主因,希望老年人遇到婚姻危机时能够加强沟通,相互容忍
一对年约八旬的老夫妻,一起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人生历程。不料,到了晚年,已经儿孙满堂的他们却因为生活中的摩擦而多次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80岁的丈夫高富贵(化名)第4次到法院提请离婚,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
事件:老头起诉坚持离婚
高富贵诉称,他与妻子李欣(化名)感情不合多年,经常发生争吵。为此,双方已3次诉至法院,现在,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所以请求法院准予离婚。离婚后,个人财产归个人,房屋维持现在居住状况。
妻子李欣辩称,丈夫所述不属实,“高富贵多次动手打我,并且多年不给我生活费,我现已无劳动收入。如果离婚,原告必须补给我自2002年以后的生活费,并偿还我在外所欠的债务等,这样才同意离婚。”
法院:四次均判不准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高富贵与李欣于194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现在全都独立生活。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只是近几年,因为经济问题以及家庭生活琐事时常发生争执。从2003年开始,两人先后3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被判决不准离婚。
另查,目前,两人所住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大连某建筑工程公司,该房屋是承租权房屋,承租人是高富贵,共同居住人为李欣及两个儿子,高富贵与李欣现分床居住在一个房间内。
高富贵提出,离婚后,可以保持同室居住的现状;李欣则提出补给她生活费、现住房屋由她自己居住等请求。法院认为,双方的要求不切合实际,另外,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已风风雨雨走过半个多世纪,且其住房的特殊情况等因素,判决不准离婚。同时,法院希望老夫妻俩能够互相包容,不计前嫌,不要再为生活琐事争执不休,以致于影响自身健康和家庭和睦。
专家:“黄昏散”系因感情不牢
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老年人离婚率有所提高,逐渐形成了一种“黄昏散”的社会现象。为什么白头未能偕老,走过大半辈子的夫妻却在暮年分道扬镳呢?
昨日,大连理工大学社会学专家柳中权教授表示,很多老年夫妻在年轻时,感情基础不牢固,当把子女抚养成人,完成事业拼搏后,家庭矛盾便逐渐凸现出来。他们开始提高对婚姻质量的要求,对没有感情依然要厮守终身的传统观念不再接受。另外,家庭的小型化特别是“空巢家庭”,使老年人在婚姻冲突时,缺少其他家庭成员的缓冲,导致摩擦升级,直至婚姻破裂。
柳中权教授提醒老年人,白头偕老是婚姻的完美结局,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希望老年人在遇到婚姻危机时能够加强沟通,相互容忍体谅,呵护婚姻,安度晚年。
新商报
原文链接:八旬老夫妻因琐事4年4次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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