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说妻子病死当天,女儿就迫不及待地侵吞了其与妻子的存款;女儿却在法庭上爆出猛料——父亲道德败坏,和小保姆通奸;母亲在去世前已经和父亲协议离婚,她的存款根本没有父亲的分。
「父亲」
妻子尸骨未寒 女儿侵吞存款
昨天上午,88岁的袁老伯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和亲生女儿对簿公堂,他说,今年1月18日凌晨,他的妻子郑某在医院病逝,当天,守候在母亲病床边的女儿阿英就迫不及待地到银行将以郑某名义储蓄的到期和没到期的22笔定期存款一共18.76万余元全部取走。
袁老伯说,处理完亡妻的丧事后,他到银行查询,才知道阿英已经把存款全部取走。5月2日,他拿出有女儿阿英签名的取款凭条,阿英才承认去银行取走存款的事实,却以欠人钱、向老父亲借用为借口拒不归还存款。半个月后,袁老伯写信给女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女儿,向阿英要钱,不料阿英以父母曾经设立后来又撤销的遗嘱、父母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和父亲年事已高、保管不安全为依据拒绝。
袁老伯认为,这些存款虽然是以老伴的姓名储蓄,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去世后,应当分割一半存款归他所有,在老伴没有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另一半存款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据此,袁老伯向法庭提出依法继承老伴存款、女儿阿英返还存款的一半9384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三项诉讼请求。
「女儿」
父亲勾搭保姆 母亲一怒离婚
袁老伯的女儿阿英在法庭上承认在母亲去世当天支取了母亲的存款,但阿英说这笔钱是母亲赠送给她的,而且是母亲个人的存款,与父亲无关。
阿英说,因为早期父亲道德败坏,和小保姆乱搞两性关系,母亲和父亲的关系早已恶化,去年6月两人到东山区民政局办理离婚,但是因为没有结婚证,单位也不肯出具证明,双方只好自行签订“离婚协议书”,并明确了财产分割。
之后阿英把母亲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当时母亲随身带去了存折、房产证和父亲前期犯错的交代材料。阿英说,母亲对她说,自己年事已高,不用那么多钱,免再被人骗,存款给你,你不要告诉他(指袁老伯)。母亲把存折赠送给她并告知密码。
阿英认为,存款属于母亲个人财物,赠送给她的。理由是父母感情早已破裂,两人在到行政机关没能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经双方签名生效,协议书明确约定了财产分割问题,“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而且他们经济各自独立,父亲只支付保姆工资一半的工资,伙食费交100元钱,他们夫妻经济如此划清何来“夫妻共同储蓄”?因此,父亲索要一半存款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证据」
两封亲笔信 勾起11年前隐情
为了佐证自己的答辩意见,阿英除了向法庭提交母亲生前好友和保姆的证词,以证明她们母女情深,还向法庭公开了11年前父亲和小保姆阿连的一段私情。
在阿英提交给法庭的证据中,记者看到袁老伯亲笔写给老伴的一封“认错信”,在信里袁老伯痛心疾首地忏悔自己不该和未成年的小保姆发生两性关系,以致铸成大错,在向老伴表示对不起的同时,希望老伴息事宁人,能够体谅他,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妥善处理这件事。在袁老伯认错信的后面,还附有小保姆阿连文笔稚嫩的“真实情况”。
在法庭上,父女俩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谁也不肯放弃巨额存款。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南方都市报·吴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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