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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子强占老父住房并害父骨折 伤心老父扫儿出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8:01

  “我就是要他们搬走。”8月31日,今年已67岁的成都市武侯区建筑总公司退休工人干某来到成都市武侯法院执行庭,再次要求强制执行儿子全家搬离属于自己的房子。铁了心的干某表示,就是要将擅自强行入住的儿子扫地出门。

  据干某称,2001年5月29日,由于四川音乐学院搞基本建设,需要拆除自己原来的房子,因此四川音乐学院和他签定一份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四川音乐学院将干某安置于成都市二环路南一段的房屋居住,房屋产权属于音乐学院,干某享有使用权。同年6月,干某搬入新房居住。

  2002年9月,干某的儿子干世兰提出要与干某同住,此议遭到了干某的拒绝。但是,心有不甘的干世兰竟然在对老父一顿拳打脚踢之后,还是于同年10月份强行搬进了屋内。并且在未得到干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将原有家具全部扔掉。此后,武逆不孝的干世兰不顾干某年老体弱行走不便,故意将地板装得很滑脚,从而导致干某在家里摔成骨折。事发后,儿子和儿媳不闻不问,使干某非常痛苦和失望。伤透了心的干某多次要求自己的亲身儿子立即搬出房屋,但是蛮横无理的儿子始终拒绝搬出。2003年,忍无可忍的干某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儿子立即搬出房屋。

  对此,儿子干世兰则声称自己曾受父亲干某虐待,并被强行下了户口赶出家门,此后长期在外面租房居住长达18年。由于自己婚后租用的房屋狭窄,经过干某同意后,自己才搬回家和老父同住。至于自己装修房屋,也是经过了干某的同意。干某摔伤是因为喝醉酒造成的,与自己无关。

  2003年9月20日,法院经过审理后判令干世兰搬离干某居住的房屋。然而,尽管法院的判决早已下达,但干世兰至今仍然稳起不搬。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决定再上法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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