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成植物人丈夫要离婚 两级法院不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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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8:01 |
(一)
2004年8月24日晚6时30分,农垦那大医院内三科病房内。
刘某坐在病床前轻轻地吹着嘴边的稀饭,床上王某躺着,她的舌头伸得很长,口水不停地流到枕巾上。刘一勺一勺地喂着吹凉的饭,王一勺一勺地咽着,她变形的双手时而会向空中挥一下,眼睛也会随挥动的手转一圈。在她也已变形的双脚前方,有一个牌子挂在床架上,上面写着:王XX、缺氧性脑病。
刘是王的母亲,一个68岁,一个37岁。此情此景自1998年10月5日晚就出现了。
那天下午,王因转移性腹痛到那大农垦医院检查,医院外三科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并于当晚7时手术。由于麻醉医师、手术医师临床经验不足,对治疗过程中发现病情估计不足,技术处理不够成熟、得力,造成王急性缺氧性脑病。省农垦总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定:此病例属二级甲等医疗技术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王一直住在农垦那大医院治疗。现在她已出现脑萎缩、四肢肌肉明显萎缩,变成植物人,无法正常表达其意思。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医院病房成了王的家,医院派出一名护士,拿出一间病房并每月借给王家1000元费用。刘在护士下班后负责照顾女儿。
(二)
2004年8月25日上午10时,西流农场生活区的农业银行门前。
王某的丈夫林某坐在银行门前的石阶上。此前,曾有记者打电话给林,提出采访要求,但他拒绝了。当本报记者提出见个面时,他没再拒绝,但心里极不情愿。他不想媒体关注自己的婚姻。他在提出离婚后,就更成了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人物。
一年前,林要求与王离婚。2003年8月26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林诉王离婚一案。林称:我和王于1991年11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和好,生了一子。王呈植物人状态后,分居5年多,不能象正常人一样过夫妻生活,双方无夫妻感情可言,故提起离婚诉讼,愿意抚养小孩。
对此,被告代理人刘称:双方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夫妻感情极好,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王处在治疗期间,病情危重,更需要丈夫关心照顾,尽义务、尽责任。现在孩子还小,为了不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恳请法院不准离婚。
儋州法院认为:双方无法沟通、交流,难以在一起共同生活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无法继续维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诉请离婚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正当,应予支持。与此同时,原告庭审中表示离婚后王可住其家,与法不悖,也符合社会公德,本院照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准予离婚。
(三)
2004年8月25日上午9时,农垦那大医院内三科病房内。
王的母亲、法定代理人刘对着摄像机称:王病重5年,应是相互关心照顾,而林另寻新欢,有了婚外情。她说:现在我还可以照顾女儿,我死了女儿谁来照顾?有人插话:林不是同意可搬到家中照顾吗?刘愤然道:现在,王还是他老婆,他都不来喂饭,洗衣,不是他老婆了,还能照顾?老人执意认定林不能与王离婚,并要求林在王百年之后送回其老家澄迈安葬。就此问题,林在刘上诉到海南中院时,对此未作书面答辩。
老人边说话,边洗王大小便失禁换下的衣裤、床单。
2004年4月26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与王经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和好,生育儿子。1998年10月5日王生病,医院出现错诊,造成医疗技术事故,致使王久病不愈。林本应对妻子的病尽其照顾义务,与岳母刘一起承担护理义务,不要放弃对王的照顾、护理,这才是合理合法的。视林对王尽夫妻义务的表现,一审法院判决准予林与王离婚是不妥的,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撤销儋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不准予林与王离婚,本判决并为终审判决。
(四)
2004年8月25日上午11时,国营西流农场生活区的农业银行门前。
林还坐在银行门前的石阶上。他一言不发,左顾右盼着什么。他不知道近来频频出现的记者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38岁的他是农场的一名普通干部。王本是农场中心学校英语老师。他与王美好的婚恋生活自从王走进医院那一刻结束了。他希望与记者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医院到目前为止每个月只借1000元给王,赔偿一事并没有进行。他希望媒体为他伸张正义。可他又怕记者的不实报道,特别是对他的婚姻状况的不实报道给他的生活带来阴影。每次见不见记者他都十分为难。就象面对法院的终审判决,是再提出离婚,还是就此算了?他拿不定主意。
过往的行人不时地跟林打着招呼,林小心地回应着。
不离婚吧?他不愿将自己的婚姻维系在一个无法共同进行夫妻生活的病人身上。他觉得法院认定的“照顾义务”并不一定必须要在丈夫的角色中进行。何况,他还有一个10岁的儿子,儿子也不能只由他一个人照顾,也不能让他从此一直面对一个叫不应的妈妈呀。
再次提出离婚吧?他也不愿再伤害到王的亲人,毕竟王的亲人在倾心照顾着自己的妻子。“等一等再说。”林无奈地说。要等到什么时候?林对这样的问题总是用沉默回答。
王整天躺在床上,她的床前,摆着一捆柚子叶,一个红辣椒。这是她的家人按当地的风俗在为她祈福。6年来,王在听到她生病住院前经历过的事会流泪,也会笑。但是,无论是医生,还是柚子叶、红辣椒几乎不可能让她回到从前。
在这个现实下,他们相互履行夫妻义务的二人生活也处在“等一等”的状态中。
同样在这个现实下,情与法,道德与理智的冲突在进行着;法学界、社会学界也在争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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