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瞒性障碍事实 婚后无性福妻子索赔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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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8:17 |
妻子不满丈夫不过夫妻生活,愤而在离婚诉讼中索赔精神损失3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白云区法院获悉的趣案。 案中的夫妻相识5个月就闪电结婚,可仅同住两天后就闹起离婚。原来,两人婚后同住一室时,丈夫从来不与妻子过性生活,憧憬美满婚姻的妻子失望不已。在丈夫承认其有性功能障碍后,面对身为医生的丈夫在婚前的“守口如瓶”,妻子认为感情受到欺骗,当庭索赔3万精神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中没有规定“性功能障碍”可以成为索赔的理由,故驳回妻子的赔偿要求。 相识五个月就结婚 同住两天即闹离婚 周林(化名)是广州某医院的医生,长得帅气又有才学,转眼已过30岁,到了该成家的年龄,在同事的介绍下,他与小自己两岁的小玲(化名)相识,两人一见面就觉相见恨晚,十分投缘。2003年5月1日,周林到北京出差,约两个月后,回到广州,让亲属和同事惊叹的是,两人关系进展神速,8月份周林就到小玲家中探望其家人,9月份两人就登记结婚。 看着两人沉醉在爱河中,大家都为他们高兴,但此后发生的一切却让人大跌眼镜。2004年1月2日,两人摆酒宴客之后,小玲正式搬入周林宿舍共同生活。同住之后,两人却突然成了冤家对头,从早到晚吵个不停,1月4日又是一场大吵,小玲气得搬离宿舍到姐姐家住了起来。随后,周林提起了离婚诉讼。 医生丈夫原是性无能 妻子索3万精神赔偿 两人感情怎会一落千丈?在法庭上,周林认为两人认识交往时间短暂,感情基础薄弱,互相不了解。 而小玲的一番话才倒出了实情,她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真正原因是周林有“性功能障碍”。摆婚宴前后,两人共同居住了很多天,初婚的她也有正常的生理欲求,可周林晚上倒床就睡,碰都不碰她一下。自己是第一次结婚,一直憧憬着完美的婚姻生活,可到了晚上面对冷冰冰的丈夫实在不能忍受。更难以接受的是,在分居后,周林亲口向她的姐姐和双方的介绍人承认其生理上有病,称其病无法治愈,可见作为医生的周林早知有病却不说实情。“我有权利选择一个健康的丈夫,但他的隐瞒却侵害了我的择偶权,也让我对美满家庭的希望就此破灭”,小玲最后表示,同意离婚,但周林必须赔偿她3万元的精神损失。 白云区法院近日审理认为,《婚姻法》规定,离婚一方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才可请求损害赔偿,而一方患有性功能障碍却不在这个范围内,于是驳回了她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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