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热点 >> 正文

结婚7月生子 夫诉离婚无据被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1:49

  结婚七个月生下一子,丈夫疑子非亲生,而妻子坚持孩子系早产,双方僵持不下,丈夫一气之下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不准原告刘某和被告房某离婚。

  刘某的前妻在2005年夏抛下呱呱落地的女儿,因病撒手人间。为了照顾嗷嗷待哺的女儿,刘某与房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个月后即2005年8月2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刘某发现房某怀有身孕,遂怀疑其婚前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再三追问,房某均不承认。2006年3月21日,房某生下一男婴。刘某周围的人对其为他人抚养孩子之类的议论越来越多,刘某的精神压力越来越大,遂将房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一万元。

  开庭过程中房某辩称,刘某所说的不是事实,孩子不到10个月出生,属于早产,孩子是被告与原告所生。原告未申请做亲子鉴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婚生子不是其亲生,被告不予认可,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仅凭胎儿的生理周期并不能必然证实原告的主张,故对此主张法院不予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法院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故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中国法院网·周烨

原文链接:结婚7月生子 夫诉离婚无据被驳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