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如何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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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9:00 |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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