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调查表明:性格不和感情质量差是导致离婚的首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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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1:08:05 |
过去人们常认为,婚外情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但最新调查发现,性格不和感情质量差才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主要原因。全国知名的婚姻法律网站离婚网(http://www.lihun.net), 日前对近千名网友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38%的被调查者认为,导致离婚的原因最主要是性格不和感情质量差,其余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依次是婚外情(占26.3%)、性生活不协调或无性生活(占16.8%)、家庭暴力(占11.3%),而过去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两地分居仅占4.9%,收入差距大仅占2.6%。
知名婚姻法专家、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由于经济发展,现代家庭生活水平较比过去有很大的提高,夫妻追求更高质量的婚姻生活已成趋势。兴趣相投、感情深厚的夫妻关系,自然可以提高婚姻质量。夫妻离婚原因的四大因素变成了性格不和感情质量差、婚外情、性生活不协调或无性生活、家庭暴力,后三者的原因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性格不和以及感情质量差引起的。而两地分居、收入差距对婚姻关系已影响甚微。
作为离婚网的创办人李修蛟律师表示,此次调查结论应该能真实地反映现代婚姻关系破裂的真实原因,因为访问离婚网的人基本上都是有婚姻问题困扰的网友,他们的意见能够准确在反映夫妻感情破裂的真正原因。李表示,离婚网(http://www.lihun.net)的宗旨是为离婚者提供法律关怀,自创办以来,通过网络为网友提供超过3万次的免费法律咨询,离婚网全国加盟律师办理了超过3500件婚姻案件,作为一个专业的婚姻法律网站,给有需要的网友提供了直接的婚姻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指导。根据相关统计,离婚网(http://www.lihun.net)是国内访问量最大的婚姻法律专业网站。 原文链接:本站调查表明:性格不和感情质量差是导致离婚的首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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