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婚姻家庭法律师专业品牌营销及创新业务的开拓”讲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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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律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27 1:23:49 |
穗律协业通[2013] 52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我市律师更好地开拓新的婚姻家庭领域法律业务,提高相关业务水平,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会婚姻家庭法论坛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王芳律师,举办“婚姻家庭法律师专业品牌营销及创新业务的开拓”讲座,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 一、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0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二)地点: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5楼1号会议室(可容纳250人,先到先入座); (三)讲课提纲详阅附件2。 二、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记录4个课时,各位律师可持律师执业证现场登记课时。
联系人:卞嘉莉 电 话:83554373
附件: 一、主讲人王芳简介 二、讲座提纲
2013年8月22日
附件一: 主讲人王芳简介 王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会婚姻家庭法论坛主任,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形象大使,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CCTV--12《法律讲堂》节目长期主讲老师,CCTV《热线12》、《经济与法》点评嘉宾。
附件二:讲座提纲 一、婚姻家庭法律师专业品牌打造及市场营销 (一) 业外营销网络体系 1、建立起立体的媒体平台 2、展开现代网络宣传攻势 3、参与各类与专业有关的协会 4、参与政府机构或其基层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 5、走进高校或商业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班,成为专业领域的讲师 6、与出版机构、传媒公司的合作 7、与客户集中的机构合作 8、向自己的老客户营销 (二)业内营销网络体系 1、参与全国律师协会或地方律师协会的活动 2、法学研究机构 3、对法院的营销 4、树立对青年律师或法学学子的影响力 5、对同行的营销 6、所内营销 二、婚姻家庭法新型业务及未来展望 (一)婚姻家庭法业务发展趋势 (二)未来婚姻家庭法律师新业务 1、婚姻家庭法与资本市场 2、婚姻家庭法与私人银行 3、婚姻家庭法与私人信托 4、婚姻家庭法与人寿保险 5、婚姻家庭法涉外业务 6、婚姻家庭法与理财规划师 7、婚姻家庭法与婚姻家庭咨询师 8、律师成为各类机构的婚姻家事顾问 9、婚姻家庭法与私人法务管家 原文链接:关于举办“婚姻家庭法律师专业品牌营销及创新业务的开拓”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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