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通知:4月28日起审案适用新婚姻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5:11 |
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自4月28日起,法院在审理婚姻纠纷案件时,应一律适用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的婚姻法。 通知说,此前与修改后的婚姻法相悖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审理第一审和第二审婚姻家庭案件中不再适用。 修改后的婚姻法自4月28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高法通知:4月28日起审案适用新婚姻法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新婚姻法”修改了什么(1)
下一篇文章: 岳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