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院推定方式判决一起血亲关系纠纷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59:35 |
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血亲关系确认案,依法以推定方式判决原告原某与其女儿为非血亲关系。
据了解,原某(男方)与吴某(女方)于1998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生下女儿吴某某(随母姓)。然而原某一直怀疑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夫妇双方为此经常争吵,不久双方协议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抚养费亦由女方独自承担。一年半后,原某另行组建家庭,但这种不明不白的父女关系一直困扰着原某,于是原某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吴某在答辩中反驳了原某非血亲关系的说法,但既不到庭参加诉讼,又拒绝提供女儿及自己的血液样本进行亲子鉴定。据此,法院认定女方吴某妨碍举证,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依法推定男方的主张成立,原某不承担和履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为人之父的责任和义务。
宣判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原文链接:南海法院推定方式判决一起血亲关系纠纷案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新婚姻登记条例真便捷 沈阳1500对新人黄金周喜结连理
下一篇文章: 江西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