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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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3:51:50 |
刘××,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陈××,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刘××与陈××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陈xx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刘××(签名) 陈××(签名) ×××年×月×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1001/content_1411.htm 相关专题:协议离婚 原文链接:离婚协议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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