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附义务吗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3:09 |
我国继承法中承认可附义务。公民立遗嘱时,除处分自己的财产外,往往还要托付其他后事, 这就发生了遗嘱中的义务,对于遗嘱人的这种终意表示,应予尊重并予执行。《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有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履行遗嘱中合法的义务,却接受了遗产,经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并不影响该继承人依照法定继承取得遗产。
原文链接:遗嘱可以附义务吗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夫妻双方均为再婚还能享受婚假待遇吗?
下一篇文章: 关于“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重婚”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