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进路:再审制度改革之“老调重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4:18:09 |
[8] 谢佑平 万毅。错位与缺位:警、检、法[J].中国律师,2002(2):51.
[9] 宋冰。程序、正义与现代化[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3.
[10] 转引自:解兴权。法律问题有正确答案吗[J].外国法译评,1998(3):262.
[11] 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0,12.
[12] 景汉朝、卢子娟。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重构[J].法学研究,1999(1):35.
[13]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488.
[14] 高洪宾。审判监督与司法权威[J].人民司法,2001(1):27.
西南政法大学·高一飞
上一页 [1] [2] [3] 原文链接:困境与进路:再审制度改革之“老调重弹”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程序安全:程序价值的新视角
下一篇文章: 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社会变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