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冲击国人价值体系:从谴责到宽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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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7:39 |
未婚同居,在内地始终是一个不甚光彩的话题。在某些年代,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其罪过可谓大不韪。 如今西风渐入,一些过往国人诟病的婚姻方式也随风潜入夜,且不去评论其同现行法律是否有悖,但其中合理的成分亦不应视而不见。 身边如此例子不胜枚举,笔者身边就有一对男女,他们像一对夫妻一样住在一起。他每月上交工资,她洗衣烧饭做家务。他们一起参加派对、看电影。偶尔他们也会吵架,在某一天也许会生一个孩子。二十多岁的幼儿园教师叶惠和软件工程师秦远怎么看都像是一对标准的夫妇,除了一点:他们没有结婚证书。 他们自有他们的道理,“结婚就像买一部车。如果你不试驾,怎么知道该不该买呢?所以在正式结婚前,我们选择先住在一起。” 今天,婚前性行为,婚前同居和婚外恋,这些在几十年前的禁欲年代被看作是罪孽深重的行为,现已成为办公室里的轻松话题,并成为一些人的生活准则。 两份分别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和二○○○年做的关于中国人婚前性行为的调查,反映了国人在对性的态度巨大变化。中国社科院社会学家李银河在八十年代北京一千人中做的调查显示,不到百分之十五的被调查者有过婚前性行为。但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于二○○○年在三千余人中做的调查却发现近五成四十岁以上的男性和七成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的男性有过婚前性行为。 学者认为这种变化意味着社会对性持越来越包容的态度,“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价值体系,来挑战已存在于中国几千年之久的以家庭为中心的价值体系。这种新的价值体系强调个人的欲望,而不是家庭的利益。” 同时,城市化赋予人们更多的私密性和自由来享受纯粹的性的快乐。“当你生活在一个流动性不大的小城镇时,人们都互相认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你的邻居也是你的监督者,”李银河说。“但当你来到一个像北京一样的大城市,谁也不会管你在自己卧室里干什么。” “婚前同居或是一夜情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上海大学婚姻与家庭问题专家刘达临说,“如果过多注重身体快感,那人类和动物就没有区别。”他警告说,“如果我们不合适地处理现在的情况,那么人类将会回到一夫多妻的原始社会。” 南京二十五岁的导游赵雷说他曾经和两个女朋友分别同居过。“我爱她们,但我不想结婚。所以我选择和她们同居。但逐渐我发现她们两个都不是我理想中的终身婚姻伴侣,或者也许她们对我也是这种看法,所以我们最后还是分手了。” 赵雷对他的选择并不后悔,“我们这么做双方都是自愿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如何维系一个家庭的问题上都积累了经验。” 北京三十八岁的出租车司机王兴融却对婚前同居表示强烈反对,“如果没有驾照就开出租,警察肯定会把我带到派出所。如果没有结婚证,人们怎么能认为两个人有法定关系呢?对于婚前同居的包容只会导致结婚人数的减少。” 北京大学研究生廖羽菲说她可以理解那些婚前同居的人。“和相爱的人朝夕相处应该非常甜蜜,每天早上在他的臂弯中醒来,”但她补充说她不会这么做,“因为女性,无论从身体还是感情上,往往是一场失败性关系的受害者。” 李银河认为既然婚前性行为日益增多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那么进一步的性教育非常重要。“女性应知道在年轻时做人工流产对个人的身心意味着什么,她们应该学会用安全的性行为来保护自己。” 婚前同居同样也对中国的《婚姻法》提出新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杨立新说,“现行的法律并不承认婚前和婚外性关系。但这种社会现象却越来越普遍。所以当婚前同居者发生纠纷时,当事人的权益应该被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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