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什么部门提出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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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04:03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16
应向监狱管理部门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罪犯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意见书。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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