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离婚登记在何处办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律网旧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2:21:49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20
从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和华侨在我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统一归口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办理,各省都在省民政厅确定的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链接:涉外结婚离婚登记在何处办理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如何处理
下一篇文章: 艾滋病人可不可以结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