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起诉离婚妻子索要10万“贬值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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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南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15 21:48:06 |
因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南昌女子万芬(化名)向要离婚的丈夫提出要求:初恋、初婚都给了你,如果再婚,我难找到好对象,所以你得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
万芬和丈夫张某都在南昌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两人1999年结婚,婚后次年有了女儿。由于单位效益不景气,张某2001年辞职下海,自己创办了一家房屋装饰公司,如今已发展为拥有数十名员工的公司。近日张某向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要求和妻子离婚,没想到万芬作出一个惊人举动,她提出:除了夫妻共有财产平分外,丈夫还得支付10万元“再婚贬值费”。 原文链接:丈夫起诉离婚妻子索要10万“贬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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