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持生活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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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阳律师 文章来源: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3 13:36:12 |
梅花 2012/1/20 18:56:29 您好 在吗? 梅花 2012/1/20 19:17:20 我结婚25年了,丈夫断断续续都有外遇,现在孩子已经23岁并且参加工作。现在丈夫的仍然出轨,我想离婚,由于身体不好,现在没有工作,现在每月只有二三百的收入,两年后退休后有退休工资就完全够自己开销。我的问题是:1.现在离婚,因为丈夫属于过错方,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应该要求多少?(他每月工资仅3000到4000元)2.我可否申请离婚后到我拿退休工资的这两年期间,要求丈夫每月支付我2000元? 本站沙阳律师答复: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的婚外情过错。你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这个数额不大,估计在几千至几万之间。 他收入仅仅3-4000元,你要求生活扶助每月2000不现实。夫妻离婚时的生活扶助费,一般是一次性的,也是几千至几万间。 原文链接: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持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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