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股票离婚夫妻上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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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9 22:58:43 |
已经离婚的两人,因为对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股票存在异议,再次对簿公堂。
据上海《青年报》今天报道,2007年5月16日,李先生与顾女士经法院二审判决离婚。因种种原因,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股票没有进行分割。
今年3月,李先生得知,前妻名下现有59550元的股票资产,这些股票,源自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票。今年7月,他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股票财产。
闸北法院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最终,法院作出顾女士一次性给付李先生9957元的一审判决。 原文链接:争夺股票离婚夫妻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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