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家庭专栏】别以为出轨没人管!今儿就拿起法律武器保卫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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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修蛟 文章来源:婚姻与家庭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8/24 10:53:57 |
#爱问小婚家#
朋友的老婆跟别的男人好上了,并且私奔了现在同居在一起。后来这个女人在那个男人的怂恿下,跟我朋友提出要离婚。女的起诉到了法院,但是起诉书的内容都是与事实不符的(都是伪证)。
请问李律师,我的朋友该怎么办呢?而且他们还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的话,孩子会如何判决呢?
这个朋友的问题,可以归结为:如何面对对方的起诉离婚的综合问题。
一、提起离婚诉讼是个人的基本诉权。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如果不能协议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是《婚姻法》对婚姻自由规定的另一层意思,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基本的原则也是谁主张,谁举证。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在诉状中提出自己的主张,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对于没有证据证明的起诉书内容,应诉的一方可以直接否认,也可以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
法官不会仅凭起诉书的内容或答辩书的内容,简单地相信任何一方的陈述,法庭认定的法律事实,必需是双方确认或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
二、面对离婚诉讼,离还是不离?
是否同意离婚,这是接到离婚诉讼时首先要考虑的事情。如果婚姻已经无法挽回,自然容易做出决定,但有的当事人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自己对感情也割舍不下。
一般来说,面对离婚诉讼,应该综合从夫妻感情基础、两人现实矛盾、子女抚养情况、若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对双方家庭的整体影响来综合判断是离是合。
三、法院判定抚养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主要考查双方的工作、收入、学历、品格、带养子女的便利、祖父母辈与子女是否共同生活等方面的优劣。如果有两个子女的,一般一人一个,其中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 原文链接:【婚姻与家庭专栏】别以为出轨没人管!今儿就拿起法律武器保卫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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