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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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4/17 23:50:04 |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不同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内容有不同要求,可能需要现场修改,故建议带电子版(带u盘)。
(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提醒:
(一)军人需提供: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3.居民身份证。
(二)属集体户名的,除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外,还需提供有集体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原文链接: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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