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知识 >> 正文

盗窃借条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50:31

    犯罪嫌疑人孙某曾向李某借款3万元,并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李某到孙某家中索要欠款。在交涉期间,李某有事外出,将装有借条的公文包留在座位上。孙某趁机将借条偷出并销毁。

    对于孙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较大的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首先,孙某窃取的只是一张自己出具的借条,没有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次,虽然借条已经被孙某毁掉,但李某对孙某享有的债权并未丧失,李某仍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债权。第三,孙某窃取借条的目的是为了不归还借款,这和秘密窃取他人控制下的财物不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孙某盗窃借条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首先,孙某为了不归还借款,将借条偷回并销毁,其目的在于不归还借款,这和秘密窃取他人控制下的财物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第二,借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和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通过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有价支付凭证性质相同,因此借条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犯对象。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原文链接:盗窃借条是否构成犯罪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