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宣告死亡?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4:44 |
公民离开住所,不落不明,没有音讯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为两年),经利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该公民死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应依以下顺序所使申请权: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与失踪人有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前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申请宣告死亡的,后一顺序的人不能申请宣告死亡;同一顺序的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的,则应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的后果相同,即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终止财产被他人继承。
原文链接:什么是宣告死亡?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哪些人可以作为监护人?
下一篇文章: 什么是宣告失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