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性”福打官司是社会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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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4:58 |
本报自从报道南京白领许琴为求幸福,将不能性生活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后,连续一周在读者中产生极大反响,先后有数百位读者参与讨论,有的要给许琴出主意,有的现身说法,还有法律人士希望通过立法来解决类似问题,社会学者则希望社会宽容“无性婚姻”。昨天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性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储兆瑞教授,他对许琴勇于追求性爱表示赞赏,认为这是现代社会的一大进步。
储教授认为,人主要有三大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性生活,同时人的婚姻也有情爱、性爱、义务和责任四大基础,因此,性尽管很重要但并不是唯一。据一项社会调查表明,37.4%的夫妻是因为性生活不协调而离婚,而据南京一家法院透露,该法院接手的离婚案中性生活不协调的原因竟高达60%—70%.储教授认为,夫妻性生活不协调应该首先找原因。性生活不协调主要是由三种原因造成的:本身身体上有病,如性功能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等,观念陈旧保守以及性心理有问题。在储教授看来,这三种病因只要对症下药,采取心理或药物治疗等都能医治好。刚刚在北京结束的中国性科学成立十周年大会展览上,就展出了一系列国内治疗性功能障碍等的最新研究成果。所以,无性婚姻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如果夫妻感情仍在,那么性生活的问题可以通过治疗调试解决好;但如果两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离婚也未尝不可了。
针对现在都市生活中此类事件越来越多,而在郊区或乡村还鲜有发生,储教授分析说,这是因为都市生活节奏较快,城市人接触的新鲜事物较多的缘故。人们一旦吃饱喝足之后,就必然会追求更高一级的精神和性爱的享受。在许多人看来,性爱甚至高于一切。储教授还举了一个真实的事例,曾经有一个女同志,丈夫是国家高级干部,生活很富足安逸,但最后她选择与丈夫离婚而嫁给了丈夫的司机,原因就是丈夫满足不了她的性欲,而司机可以做到。
尽管在城市生活中,人们对性爱追求已提升到很高位置,储教授也对许琴等大胆追求“性福”的举动给予了肯定,但同时他认为,在追求“性福”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对方的幸福,毕竟人还是一种感情的动物。
储教授分析,这次许琴的离婚案之所以受到如此大的关注,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是由女方不满无性婚姻而提出的离婚。对此,储教授认为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受传统礼教的影响,中国女性一向是沉默容忍的典范,在各种社会生活中都处于被动地位。伴随西方60年代性革命的蔓延和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女性在性生活中的地位也逐渐提高,据统计现在32%%的女性在性爱中能主动示爱。去年在南京发生的全国第一起性索赔案中,就是因为丈夫在车祸中丧失了性功能,妻子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性权利赔偿1万元。储教授欣慰地指出,女性性权意识的提高,是社会全方位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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