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证成示爱新方式 我的财产就是你的财产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5:03 |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火辣辣的情歌表达了热恋期间情人的无私意识。但爱情是否经得住现实的考验?日前,一些情侣前往本市公证处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不为分清私有财产,而是将私有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公证,从而来表达“赤裸裸”的爱情。
34岁的张先生和27岁的李小姐交往了4年,两人情深意笃,准备今年元旦结婚。张先生从事外贸生意,在市区、郊区都置办了房产,同时还从事股票证券投资,年收入20万左右。李小姐是公司文员,是家中独女,父母几年前也为其置买了房产。一次张先生听朋友称,自从《新婚姻法》公布后,婚前财产将来在离婚时不会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他突发奇想,如果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婚前公证,公证为与李小姐共有财产,作为一份求婚礼物,不是可以更彻底地表达自己和李小姐“白头偕老”之心?
张先生告诉李小姐这个想法后,李小姐非常感动,于是跟父母商量后,也决定将自己的房子拿出来公证后,作为两人的共同财产。前日,两人一起来到市公证处,甜甜蜜蜜地办理了“爱情公证”手续。
据悉,目前本市各区县的公证处都不断接到类似张先生和李小姐的“爱情公证”,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为两人共同所有。因为以前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一般4—8年后就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男女各自拥有一半产权,而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远归个人所有。因此,现在前来进行为防止离婚财产分割的婚前财产公证没有以前多了,前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倒都是为了放弃个人独有产权,并以双方共有这种方式来表达与对方同甘共苦,合二为一的爱情誓言。
据了解,外地公证处曾接到一些纯粹“爱情公证”公证申请,像“只爱某某一个人,终生不渝!”,但是上海市公证处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纯粹的爱情属于精神范畴,现有法律还没有相关依据可以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公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合法性是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现在上海公证处不接受纯精神性公证
原文链接:婚前公证成示爱新方式 我的财产就是你的财产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同居关系解除时的法律纠纷
下一篇文章: 父亲起诉加入日本籍女儿讨要赡养费终审被驳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