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告儿媳索要“悼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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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3:23 |
张老太和孙子小鹏(化名)家遇不幸,分别失去了儿子和父亲。由于死者的骨灰是其再婚妻子季某安放的,祖孙二人不知地点,一直无法去悼念。
为此,祖孙二人认为季某侵犯了自己的悼念权,将其告上法庭。近日,丰台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称,2003年5月30日,张老太的儿子,即小鹏的父亲遇害身亡。季某是其再婚配偶,死者遗体火化后,骨灰由季某存放于一殡仪馆的骨灰堂,骨灰存放证由季某保管。
而季某不肯告知死者的骨灰存放点,二原告及死者的其他近亲属无法悼念、祭奠死者。
现在骨灰存放期已届满,但季某既不将骨灰领走安葬,也不肯将存放证交给原告。如骨灰不尽快领取,将被作无主骨灰处理,故起诉要求将死者的骨灰存放证交给二原告。
京报网·王晓清 王悦
原文链接:老太告儿媳索要“悼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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