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大亨天价离婚前妻索要8466万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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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6:12 |
广州某房地产公司老总因为婚变,被前妻索要该公司所开发楼盘价值高达8466万元的股权。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中,该案财产分割数额为广州有史以来之最,因案情复杂,在过去2年里均未能形成判决。近日,该案再一次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据新快报报导,据悉,王琴与房产大亨陈创(均为化名)是1981年在同一单位时认识的,后来两人双双调入广州某五星级酒店工作;1987年,两人登记结婚,2年后生下一子。1992年,陈创与父母及弟弟创办了某实业公司,王琴在公司内工作。其间,两人夫妻关系尚可。1994年,王琴因发现有一女性给陈创写情书,夫妻关系逐渐恶化。1996年春节后,两人分居至今。 原告王琴认为,由于被告陈创与前女友斯混,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为此她请求解除与陈创的婚姻关系,儿子由自己抚养。针对原告的说法,被告陈创辩称不存在第三者插足的事实,他称与妻子在结婚前就已经有了裂痕,婚后感情也很一般,他同意离婚。 因为原告和被告对离婚都没有异议,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儿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每年支付抚育费36000元,每年递增10%直至孩子18周岁;被告给付原告经济帮助费150万元。 这场离婚官司并未就此了结,因为原告同时还提出,当时正在开发的某大型楼盘的部分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此进行分割。对此,法院判决认为,王琴要求审计分割广州某房地产公司中的夫妻财产,因涉及第三人且开发的工程尚未完工,所以另案处理。 2000年6月19日,王琴再次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开发的某大型楼盘已竣工验收并全面销售,要求对被告陈创所拥有该房产45%的股权进行评估,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经广州中院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认定王琴应分得的股权价值为8466万元。 但原告的诉讼请求遭到了被告及楼盘开发商广州市升×房产公司的强烈反对。原因是被告陈创认为,他在该大型楼盘并无股份。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至今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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