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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产税将实行总税制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1:25

  据悉,在有关遗产税的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混合税制这三种税制模式中,我国可能采取总税制。遗产税条例的出台要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具体何时实施还未确定。
  
  总税制即人死后,先按数目交税,然后再履行继承。而且是对扣除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税款、丧葬费用和生前所负担赡养人的生计费用后的所剩遗产进行征税。税率方面,中国会实行累进税,遗产越多,征得越多。普通的工薪阶层不在被征之列。
  
  据介绍,鉴于中国人口多、亲戚关系较复杂的国情,在报人大讨论的遗产税条例上并未将赠予税划分在内,只规定在人死若干年前发生的财产转移也视为遗产,须交遗产税。专家称,这种做法虽不能做到对遗产的数量全部掌握,但像房子、土地、汽车等必须在有关部门公证、过户的财产却能得到控制。
  
  开征的障碍之一是被继承人的死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规定:一个人在死后三天之内应注销户口,但现实往往走样,这样,亲属完全可以凭死者的证件进行存款的提取、转存,股票、债券的出售及其他流动资产的转移活动。另外,按中国传统,财产在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员之间不严格划分产权,也使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数量难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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