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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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52:37 |
我自己所做的有关家庭的调查是结合民族调查和农村调查进行的。我写的《生育制度》就是在这些调查基础上进行的理论分析,自成一家言。
“家”,或者叫“家庭”,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养生送死,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一般人眼里,不过是人生出来了,长大了,和一个异性结婚,然后又生孩子,老的时候要别人养他,最后免不了一死。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人为什么要生下来?有人觉得问得离奇。我对“家”的兴趣,对家庭的观察,对人类生育制度的研究,却正是由这个问题引起来的。
人们的养生送死,几千年来主要是在家庭这个社会细胞里进行的。称家庭为社会的细胞,就是因为它是人类社会里最基本的生活单位。从家庭入手研究社会,不仅有我们个人的生活体验作为观察的基础,也便于我们从最基层的角度去认识社会。
我对家庭的研究,第一步就是直接观察,从中取得生动的、可靠的第一手资料。1935年,我同我的爱人王同惠一起,到广西金秀瑶山,调查花蓝瑶人的社会组织。我因为带着体质人类学调查的任务,白天和我的爱人不在一起调查。她每天晚上把她调查的情况讲给我听,我就提问题。我们一起研究,研究完了第二天再去调查。不幸的是,那次调查的代价过于沉重,我自己落入陷井受了伤,爱人为救助我献出了生命。她死后,我把她调查的材料,以及我们天天晚上一起讨论的内容写成《花蓝瑶社会组织》。我对家庭、对社会的一些基本观点就是从那时的讨论分析中开始形成的。
我在养伤期间到了太湖附近的“江村”,我以更大的注意力从各方面观察江村农民进行基本经济活动的单位“家”,从“家”的结构、职能,到在“家”内生活的一切活动。并对观察到的情况作了记录。后来写成《江村经济》一书,这本书里有关家庭的分析占了相当大的部分。
我对家庭的观察,不是盲目地看。主要的方法还是采用比较的方法,为了比较而观察,在观察中进行比较。文化背景同我们很不相同的花蓝瑶,江村的农民,西方的美国人,他们的“家”和家庭生活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相同。在比较中看到中国社会的特点,亦看到各民族各国家庭的共同点。
怎样去分析观察到的事实呢?我采用的方法用现在的话讲,叫做系统分析方法。生活中的一切现象都是相互关联的。相互关联的事物组成了客观存在的系统。系统分析,不仅要把组合成系统的各个部分(即组元)在系统内部的地位与作用搞清楚,而更重要的是要把系统内部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联反映出来。这种关联是客观的,动态的。它不能凭我们的想象来描述,而要从千变万化的生活行为里边找出客观的联系和运动,由此得到一个系统的本来面目。我和王同惠在瑶山时,每天晚上讨论白天得到的材料,就是沿着这一逻辑的线索,从一个家庭,包括些什么人,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一直到由许多家庭组成一个整体的社区生活的结构,把事物和现象间的内在联系比较清楚地从事实里抽取出来。在《江村经济》一书中,我从“家”开始,到“财产继承”,再到“亲属的推广”,又从家庭生活中的简单分工,工作日历开始,到社区的职业分化,再到农业、手工业、流通、财政金融;最后将两者在与土地关系上结合起来。由此我分析了中国的农业问题和农村的各种关系,指出了“被土地束缚住”的社会的特点。
我的写作方法与别人不同,是在教学中围绕一个问题对学生谈想法,讲完一课就写出一章,《生育制度》和《乡上中国》就是这么写出来的。《生育制度》所述的是我个人对社会怎样新陈代谢、几千年里中国社会怎样维持世代之间关系的一套比较完整的看法。
我们的感性知识告诉我们:社会是一个个的人组成的,是一套社会身分如父亲、母亲、女儿、儿子、教师、学员……组成的。没有不死的个人,可社会却不能因成员死亡而消亡。社会要“生”下去。个人总是要死亡,就发生了这个社会与个人生与死的矛盾。只有采取用新生的成员来代替死亡的成员,才能维持住社会的延续,这就是社会的新陈代谢,社会这个实体靠了这个作用才能延续下去。实际上,我的身体里没有一个细胞能随着我的出生一直活到今天的。作为一个生物机体,每个人身上的细胞都是不断生出,不断死亡的,可我还是我,“我”是个连续性的实体。费孝通嘛,隔多少年人家还认识我。整体没变,构成我这个人的细胞却变了。但如果所有的细胞同时死了,我也就不存在了。社会要继续存在下去,同样要解决依靠成员的新陈代谢。有人“退”出社会,又有人“进”入社会。社会中的“生育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的需要而产生的。
人是哺乳动物,人之“生”并不只是一个自然现象,还是一个社会现象。我在一个电视节目看到:一个母亲管教孩子,孩子不服管,就说你为什么生我,又不是我自己要到这世界上来的。这话很有道理,妈妈怎么回答得上呢?在一个人“生”
出来之前,为这孩子的出生就发生了一连串的社会活动,这还没有出生的孩子的爸爸和妈妈要结婚,要经过社会的允许,这个爸爸的爸爸妈妈要为爸爸和妈妈的结婚积钱,造房子。假如没有这套,世界上就不能有“我”这个人了。一个人生出来了也并不是“自在”的。他一下就进入了一个先于他存在的社会结构,已经为他规定了种种行为模式。每个新生的人都要从头学起。人正是靠了学习,继承文化的传统,掌握生活的本领,取得一个个社会身分,成为社会承认的成员和文化的继承人。
他不仅自己学会了就算了,还要生出孩子来,把这套生活的本领教给孩子,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不这样,不但人类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文化,世界上也没有人能活得下去了。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行为动作发生得极其自然,以至从不去考虑应该怎样做和为什么这样做的问题。我们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我们生活的基础就是靠了这些学来的习惯。习惯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这些“习得”的“惯例”。你不能创造一套个人专用的语言,只能从小起去学大家已经用了很多年的语言。否则别人就不懂你的话。
人的语言、人的行为模式、人的身分等等,不是哪一个人创造出来的,而是积在社会里的个人创造,成为社会共同的“
遗产“,是文化的积累。我们的行为都可以说是继承文化的”
复制品“。当然每一个复制品不可能同真品完全一样,但有一个模式竖立在那儿,复制品即使有差异,也是万变不离其宗。
每个人通过“学”,掌握这种模式,不学就不能生存下去。
梅兰芳在台上演《贵妃醉酒》时,身分是杨贵妃,下了台是一个以演戏为职业的梅兰芳自己。实际生活也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在一个个“角色”之间“串”,表现出各种不同的身分。什么叫身分?身分就是一套社会共同的行为方式。行为方式有它的思想感情的内容、有表现它的动作。一个人的一生中,必须通过“学习”掌握社会中整套与他的各种身分有关的行为方式。
人还要学习使用社会性的交流工具。共同的心理要用共同的语言表现出来。两地分居照样可以发生联系。一个妻子不识字,画了几个图寄给丈夫,丈夫懂了。因为这是两个人之间共同的东西,别人就不能懂。要使普天下的人都懂,就需要共同理解的传达工具。个人创造的东西成为社会的东西以后,就成了人类的共同财富。然而人类共同的财富不一定每一个人都能享受。不少音乐名曲,我不会欣赏。我的外孙女儿就说我没有音乐细胞。我对音乐这个共同财富就不能享受,要能享受得经过学习,也许不能说没有音乐细胞,只能说音乐细胞没有起作用。
人生下来时什么也不懂,可是经过学习,逐步变了。人与动物不同,人能思维,能创造,在原有社会的基础上创造新社会。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是人造的,没有人就没有社会,没有人的创造力,就没有社会的进步。因此,社会同个人,对立又统一。
生育制度中的生育,包括生与育两层意思:生出一个人来,再把这个人培养成为社会成员,以接替由死亡造成的社会空缺。这个过程什么社会都要有,只是方式不同而已。人要老,还要死。为了人这个必然的死,社会就必须发生这一过程,即社会的继替。倘若人类与其他生物一样,具有生而有之的遗传本领,那么继替的过程就简单容易得多了。可惜在社会关系中人的遗传因子只发生潜在的作用。不经过长期的学与习的过程,人无法与他人进行交往;社会也决不允许一个“自然人”进入到自己的机体。因此人类社会的延绵不能靠生物性的继替,而只能是社会继替。既然是社会继替,社会就得规定一套继替的方式。诸如人怎么生法,包括谁与谁结合,谁来接生等等;
人怎么死法,包括葬礼等等,即所谓养生送死。为了使“自然人”长成“社会人”,为确保社会新成员填补死者的社会空缺,还得有对孩子抚养、教育的种种规定。在我们的社会里,父母就有责任对孩子进行“管教”,从小坐要有坐相,吃要有吃相,错一点要打屁股。这一大套规矩就构成我们所说的生育制度。生育制度保证了社会继替的顺利进行,维持了社会的完整和稳定。
生育制度的历史来源,我不太清楚。不过,各个社会的生育制度是由它一定的文化决定的,这一点大概没有什么疑问。
因为各种文化不同的社会都有各不相同的一套继替方式。因此,我认为生育制度是一个与社会并存的普遍范畴。正由于生育制度取决于社会文化,则文化的变迁也会导致生育制度的变化,这就是说,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生育制度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然而不管形式怎样变化,它必须包含生殖与抚育这两个基本现象。
我写出这本书以后,有各种批评。吴景超先生说,这本书好,里面讲的道理,是我以前没有想到过的。潘光旦先生说,这是你一家之言,并不是全面的分析。但我想,我的分析没有离开实际,不是空想,不是推测。我是根据各种社会养生送死的事实总结出来的一般规律。
生殖、抚育这些事情在社会里是由哪些社会团体担负呢?
主要是家庭,也可以说家庭总是担负生育任务的社会团体。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以“生”同“育”为基础形成的关系。什么是家庭?家庭是个译名。我们中国人口语里经常用的是“家”,涵义很宽,如家里人、自家人等等。英文family(家庭)
的涵义也很宽,但在人类学、社会学里,是指夫妻以及他们的尚未成年的子女,这是一种三角结构关系。所以作为科学用语,家庭指的是这样一个基本三角,由“夫”、“妻”、“子女”构成。各种变化逃不出这个基本三角。多夫,多妻、多子,总是从这个基本三角形变化出来的。具体的“家”可以缺少任何一方,“家”成为一个概念,就是这个三角。它是一个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是组成大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
各种文化背景下的家庭形式是不同的,但各种社会结构中的家庭,其成员间的关系是一定的,有权利,有义务。从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产生的母子、母女、父子、父女等等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是组成家庭不可缺少的,缺了任何一项,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家庭生活方式,即以家庭为单位发生的衣食住行的生活,生产、流通、消费的经济行为,以至娱乐活动等等,是人类共同生活中最基本的场所。在这个基本核心之外,还有由此而推广出来的亲属系统。在亲属制度上外国和中国是不同的。
不同社会里的家庭具有不同的特点。就拿“共同居住”来说,英、美、及欧洲各国的家庭,结了婚的孩子不与自己的父母居住在一起。我有一次给外国人写信说,请带你的“家庭”
一起来玩。他把他的夫人和所有未成年的孩子都带来了,可他的那些结了婚的孩子都没有来。因为结了婚,就成立了自己的家庭,有独立的主权,父母不能管他。已被视为“家庭”之外的人了。
再拿“育”来说,他们那里的孩子十八岁以前不是法人,父母有责任、有权利管教。到了十八岁这条线,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是一个社会成员了,有他(她)自己的法律地位,一个“法人”,有独立的社会地位。父母对他抚育的责任也就完了。里根的孩子失了业,拒绝他父亲给他的支助。如果靠了父亲的地位来谋生活,是对他的侮辱。他们的整个社会都是这么认为的。在我们这里,孩子伸手向自己的父亲要钱是不会难为情的。如果我的女儿有困难而不接受我的帮助,我会认为这是对我的侮辱。
不同特点的家庭反映出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养生”公式就不一样。中国的公式是:F<==>F1<==>F2,叫反馈模式,也可叫反哺模式。上面的双向箭头表示父母养育了自己的孩子,待到自己老了,孩子反过来赡养父母。这种模式是复合的,可以超过世代,如儿子死了,孙子接着赡养;
再不行外孙也要赡养。这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在农村“养儿防老”的意识是显而易见的。与此同时,孩子成年后,父母的责任也没有完。俗话说儿女再大,在父母眼里总是孩子,只要父母在,你到老都得受管教,尽管你也在管教自己的孩子。西方的公式是:F→F1→F2,叫接力模式。失去了一个反箭头,表示子女无需赡养父母。我生育子女,子女又各自生育自己的子女,每一代只管下一代,而且只管一段时期,子女一成年,父母的责任也就完了。在那样的社会里当一名教授,工资尽管很高,但很早就要想办法,考虑退休以后怎么办?生了病怎么办?把一项一项的费用、保险安排好了,才放心。上述两种模式都存自己的好处,也各有短处,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
这几年对家庭发展趋势的调查表明,中国的大家庭数目和小家庭数目都有增长。你们可以看一看全国五城市家庭调查的报告。我在考虑,假定我们真的走上西方的道路,应该表现为主要是小家庭数目的增长。而当前我们中国三代人的直系家庭也在增长,这说明了什么?究竟是核心家庭还是三代直系家庭成为我国家庭的基本模式呢?我觉得,在中国人的思想里,只要具备共同居住的条件,一般则倾向于有一对已结婚的子女同父母住在一起。今年春节里,据说铁路上有一亿人流动,干嘛呢?有相当一部分是要同父母聚一聚。我们子女不是常常一有空就带了孩子到祖父、祖母家去的吗!不象西方,一对夫妇到了周末想到去探望父母的不多,大都带着孩子到海边去了。我这么说现在还没有调查数字作证。我希望做这样一个调查,想知道有条件的话愿与父母住在一起的已婚儿女占百分之几。农村吃大锅饭时,分家分灶的很多,搞生产责任制以后,不少分灶的人家又合在一起了。城市的核心家庭增多,我认为是户口政策的限制。个人进入城市,结了婚,成了家,在乡间的父母不能住到城里来。很可能一有条件就会涌入城市,使三代直系家庭为数大增,这些设想,都还得由各地的家庭调查来否定或肯定。
目前对于家庭的调查研究,我认为还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个方面是,农村经济变化对家庭结构变化的影响,看变化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家庭职能的演变。譬如,教育以前是家庭的事情,现在有一部分由学校管了。学校是一个超越家庭的社会单位。又如,为什么我们生产责任制一下子就搞了起来?为什么家庭作用这么大?家庭的生产职能在家庭的历史发展中是逐步移出的。公社化后,生产职能移到生产队。事实证明,并不利于经济发展。现在家庭又成了经营单位,生产职能增强了。家庭结构、职能的变化,会带动家庭成员关系的变化,包括相处的关系、相互的责任、相互的感情的改变,我们研究的对象本身在改变,我们就得从实际出发,即要看到实际情形的改变,又要看到是什么力量促使着它改变。以上是我对今后家庭调查课题的看法。
原文链接:家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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