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理论研究 >> 正文

股权融资应是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改革的主要发展方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7:36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在于这些中小企业并不适合债权融资的方式,鼓励中小企业上市,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才是中国中小企业未来融资的主要发展方向,这是亚洲发展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汤敏2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达的观点。

  汤敏认为,中国证监会不久前批准在深圳设立中小企业板为将成为中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起点。作为中国创业板的过渡形式,中小企业板块将成为创业板的替代市场,通过为早期向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渠道即资金“出口”,进而带动风险投资的发展。

  汤敏指出,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已在国民经济中占领了相当大的份额,并且成为中国经济运行中最具有活力的一类主体,为GDP的增长贡献了重要的力量。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作为一个整体,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却一直处于一种窘迫的状态,即企业发展中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内部,外部资金也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股票发行等股权融资份额微乎其微。

  汤敏说,中小企业融资难是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困境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而融资难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中小企业融资并不适合采取债券融资的方式,他可以理解中国的银行为什么对中小型企业采取“惜贷”的态度。

  “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对等的,举例而言,在美国中小企业5年的成活率为40%,10年的成活率仅为12%。这么多贷款企业倒闭了,银行找谁去收帐?这势必会增加银行的坏账压力。”

  汤敏说,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并不缺少优秀的上市资源,也不缺少市场的资金,作为一个融资平台,中小企业板块在设立之后将为那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一条较为有效的直接融资方式。这一融资渠道尽管从资金规模、适用对象上看效果较为有限,但毕竟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开辟了通道,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过度依赖银行或非正规金融的现象。

  汤敏强调,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不应该简单照搬中国主板市场的设置。与主板市场相比,中小企业板的各类相关利益主体具有更加突出的直接利益动机,加之现有的法律监管体系还存在漏洞,客观上需要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以及责任约束机制来保证其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市场的透明度。

  此外,如何保持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的高淘汰率,完善相应的退市机制以保障上市公司质量以及如何将强各支中小企业股票的流动性并使众多中小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运行中享有一定的方案选择决策权,并通过这种决策权的实行来保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等问题都还值得监管层深入思考。

原文链接:股权融资应是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改革的主要发展方向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